【实用】工作方案模板汇编8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方案8篇,欢迎大家分享。
工作方案 篇1一、目的
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为充分调动制造部员工工作积极性。建立起以岗位为基础,以工作绩效考核为核心的正向激励机制,把员工的薪酬与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密切结合起来,实现薪酬管理与分配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制造部副经理以下所有从事非计件制及计件制工作的员工。
三、员工薪资构成及分配办法
根据公司《员工薪资定级标准与考核原则》相关规定,本部门员工薪资由职级工资、工龄工资、点工工资及各项福利补(津)贴三部分构成,其中,职级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两部分。
1.职级工资
由各制造部制定内部员工薪资定级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岗位关键度、个人工作能力等考量因素,参照《员工薪资定级标准与考核原则》之2.10《各制造部岗位、职级及薪资范围表》确定。
1.1基本工资
该部分以职级工资总额的线配胶员、封装作业员、DISPLAY线配胶员、压PCB作业员:30元/月;LAMP线封装领班、品管、DISPLAY线其他封装人员:15元/月。缺勤者除按章考核全勤奖外,须以实际缺勤天数扣发本项补贴。
注:此项补贴包含在各制造部当月交库计件产品制造工资成本总额之中,公司不另行发放。
4.4夜班补贴
该项补贴由制造部发放,适用于从事计件制工作夜班员工,补贴标准是:凌晨1点后3元/班,凌晨4点后5元/班。
4.5加班补贴
该项补贴由制造部发放,适用于需加班从事计件制工作的手动工序员工,补贴标准是:2元/小时。
4.6病假补贴
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对正常办理病假手续并能提供有效诊断证明的员工给予病假工资待遇,
4.7公假补贴
凡国家规定的各种公假,如丧假、婚假、探亲假、产假等,在履行公司规定手续后,可依据相关规定享受24元/日的公假补贴。
四、试用期员工薪资待遇规定
处于试用培训期内员工,在其通过试用考察期后,其试用期薪资级别原则上依据其个人工作能力及拟聘用岗位参照公司《员工薪资定级标准与考核原则》之2.10《各制造部岗位、职级及薪资范围表》在末级内确定;在此期间内,除可依规定享受学历与职称津贴外,不享受任何其它形式的补(津)贴待遇,但从公司内其它部门调进本部门试用培训、此前已通过进厂试用的情形除外。
工作方案 篇2一、组织机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各处室主任
下设工作办公室,z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年级支部书记、z同志任副主任。
二、工作目标
全力配合我县实现20xx年下半年民调工作进入全省前30名、全市前5名的目标。
三、实施步骤
(一)活动筹备阶段(8月25日-9月11日)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12日-10月25日)
(三)工作总结阶段(10月26日-11月30日)
四、大下访工作人员职责
1. 宣传到位:一是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政策,二是积极宣传兴永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举措,三是介绍全县社会综治情况。
2. 走访到位:一户不漏,善于拉家常。
3. 民意收集到位:检查调查记录,汇集诉求。
平安幸福,人人期盼;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共享。
工作方案 篇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就做好我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要求
1、工作目标:全面摸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三资”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等情况,明晰资产权属,设立“三资”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底数清晰、权属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和监管长效机制,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2、工作要求:本着“统一部署、稳步推进、严谨细致、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做到“四统一”:统一工作时间,统一“三资”管理软件。统一“三资”管理制度,统一清产核资报表。
二、对象、范围及内容
我处行政区域内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核算的村民小组;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行村集体经济管理职能的村、居、
村民小组。
属于上述对象所有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现金和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材料物资、应收款项等资产;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耕地、林地、园地、草地、四荒地、水面、宅基地等资源。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25日前完成。
1、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办事处成立由办事处张海昌主任为组长的专门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组织专门工作班子具体抓。
村(组)成立由村党组织、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村会计、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等人员组成的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具体负责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2、加强舆论宣传。组织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清产核资及“三资”管理工作的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了解清产核资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支持配合工作开展,为清 2
产核资及“三资”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清查阶段。时间从20xx年3月26开始到6月20日结束。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三资”清理核实的基准日是20xx年12月31日。
1、搞好宣传发动及业务培训。办事处、村居要深入宣传发动,召开动员大会;根据工作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重点培训办事处有关工作人员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成员,明确清产核资工作及“三资”监督管理工作要求、有关政策规定和统计口径等。
2、账务清理。按照有关会计制度核算要求,确保各项收支业务、资产、负债完整准确入账,保证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编制清产核资基准日的各类会计报表及明细表。
3、“三 ……此处隐藏3590个字……司重特大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演练。
5、加强安全经营管理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健全公司安全经营管理机构并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6、突出“以人为本”,做好安全经营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安全规章、制度等法规的宣贯;并结合实际,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氛围。
7、依规加强培训。加大对从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8、加强行政审批。涉及安全经营的事项必须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及安全经营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批;重视劳动保护和设备安全工作。
9、定期开展安全经营检查和专项整治。建立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档案,建立和完善检查责任制和隐患整改责任制,明确整改期限,消除事故隐患。深入开展七项专项整治,完善方案,细化措施,强化组织,达到验收条件。
10、完善企业安全经营保障条件,严厉查处违规事件和各类事故;及时上报各类安全事故;严格组织调查处理,批复、处理率达到100%。
11、推进安全经营工作的创新。重点在监管方法、监管方式、监管手段、事故防范和救援机制、科技创新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使安全经营、综合监管与社会和公司发展相适应。
二、责任指标
1、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员必须执行“三不放过”(即:发生事故未查出原因不放过,本人和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措施不放过)。
2、新进员工必须经过公司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3、各岗位要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安全规程及各种安全制度。
4、日常工作与安全管理工作发生矛盾时,要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
5、各岗位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各种违章指挥。
6、定期组织安全学习,学习安全规程,总结前一阶段安全要作,布置今后的安全工作。
7、安全员必须按规定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不安全隐患,安全活动记录。
8、部门主管在每次布置工作的同时,要根据公司的工作情况布置安全工作,并做好记录。
9、各岗位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
三、奖惩措施
1、通过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部门,总公司给予表彰奖励。
2、凡因领导忽视安全、责任不到位、失职失察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工作方案 篇8为切实做好中小学校章程制定工作,依据《沈阳市中小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校章程制定以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推进中小学校科学发展;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围绕立德树人要求,依法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体现和保护学校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与制度成果;以推进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为目标,反映学校的办学特色,全面促进依法治校。
二、工作原则
(一)分类指导。根据公办中小学校不同的办学层次和组织特点,对小学、初中、高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对农村学校及城市学校的章程建设,包括章程的重点内容、制定的程序等加强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确保章程制定工作在《暂行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下顺利进行。
(二)改革创新。将学校章程制定作为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载体,使之与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推进学校特色发展相互促进,以改革创新为章程制定提供动力。
(三)突出特色。各中小学校应当根据《暂行办法》,以及各自的办学层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在坚持“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制定符合本校实际、各具特色的章程,避免千校一面。
三、工作步骤
学校章程制定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开始全面启动,20xx年1月底以前完成全市公办中小学校的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
(一)学习宣传和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10月20日前)。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暂行办法》的学习培训和章程制定研讨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根据《暂行办法》和本方案,研究制定本区县(市)及本校章程制定的实施方案,明确章程制定的组织领导、程序和时间表等。各地区的实施方案、牵头职能部门及负责人的联系方式,要上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
(二)学校章程起草(或修订)阶段(20xx年10月20日―20xx年12月31日)。各中小学校组建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章程起草(或修订)小组,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章程起草(或修订)工作。学校章程草案起草(或修订)好后,要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发,报区县(市)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市直属学校的章程报市教育局核准。
(三)学校章程核准阶段(20xx年1月4日―20xx年1月31日)。组建由教育行政人员、相关部门领导、学校管理者、社会知名人士和有关专家组成的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对本区域内中小学校章程进行核准。市教育局从20xx年1月4日起开始受理市直属学校章程核准申请。各区县(市)教育局受理章程核准申请的时间由各区县(市)自行决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章程制定工作,纳入本区县(市)当前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亲自抓,要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校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章程制定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学习宣传。各中小学校要集中一段时间,通过专题学习、培训辅导、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学校领导干部、起草班子成员和广大教师认真学习领会《暂行办法》和有关文件精神。同时,要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举办专栏等,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学习和宣传,充分认识制定学校章程的意义,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参与章程建设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从原则、内容、程序和效力上准确把握《暂行办法》的内涵,切实提高开展学校章程建设的能力。
(三)严格制定程序。各中小学校在章程起草过程中,要严格遵循《暂行办法》的规定,采取开门立法的方式,广泛听取政府有关部门、学校内部组织、教职工的意见,充分论证,全面反映学校举办者、管理者以及教职工、学生的要求与意愿,使章程起草过程成为凝聚共识、促进管理、增进和谐的过程。涉及到与举办者权利关系的内容,学校应当与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协商。章程草案形成后,要切实做好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报送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等两个关键环节的工作。
(四)严格规范内容。章程内容是章程建设的重点和核心。各中小学校章程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暂行办法》规定的内容进行制定,明确学校行使办学自主权相关事项的基本规则、决策程序与监督机制,明确学校内部各种权力的运行规则,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突出对师生权益和地位的确认与保护。章程内容必须完备、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并符合学校发展实际需要。
如有意见,请于20xx年9月20日前向市教育局提出。深表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