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工作方案范文合集8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8篇,欢迎大家分享。
工作方案 篇1按照《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活动20xx年工作推进方案》文件精神,根据我局实际,特制定县统计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活动20xx年工作推进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会、州委十届六次全委会、县委十一届四次全委会精神,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主题,结合群众工作全覆盖“六大活动”和依法治县等活动,以推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民族文化繁荣、民族工作进步、民族关系和谐等内容为工作重点,广泛动员各族干部群众,调动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增进各民族大团结。
二、20xx年创建目标
年内将我单位努力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机制建设。及时成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活动领导小组,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安排专职人员人事此项工作,并将创建工作纳入今年重要议事日程,以支部为单位,每年组织召开2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做好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和个人先进事迹档案,定期组织召开创建工作回顾总结会。
(二)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扎实开展好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专题活动。二是组合自身工作特点和实际,积极组建一支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团。三是借藏历年、彝族年、游海节等少数民族传统节日之机,开展1次民族文化讲座、1次民族团结教育讲座、1次民族干部代表座谈和1次民族团结图片展示。四是全体公职人员要做到会有纪要、学有笔记,撰写不少于20xx字的学习心得。五是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作民族团结永久性宣传牌、展板,设立标杆立柱和宣传文化墙,在单位学习园地等宣传阵地开辟民族团结进步专题专栏,在相关活动和重大节庆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
1.进乡村。结合依法治县活动深入开展以“爱国、守法、感恩、团结”为主题,在结对村中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着力宣传农牧民增收、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依法行政、社会治安等方面采取的具体措施和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加强农村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2.进校园。认真结合支部共建共创活动,与俄尔乡中心校支部认真制定共建共创方案和目标任务,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活动融入到共创方案中,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民族理论常识、民族政策常识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3.结合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宣传教育工作方案,一是加强干部职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以“三个倡导、24个字”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调动他们参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要积极深入共建对子户家中拉家常、交心谈心,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民族团结思想认识。三是积极参加民族团结教育报告会、民族知识竞赛、文艺汇演、演讲征文等,不断促进机关党员干部职工主动维护民族团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4.进企业。结合我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企业开展统计法制宣传的同时,加强统一多民族国情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普及民族知识,着力宣传县委、县政府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引导企业员工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增强企业员工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
(三)开展“共建对子”活动。一是全体干部职工要建立“共建对子”个人台账,投入更多时间、更多情感、更多精力,在群众工作结对认亲前期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努力实现由“走亲访亲”向“亲情融合”转变,达到联系更紧密、服务更到位、群众更满意的效果,努力实现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和谐,民族关系更加融洽和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意识明显增强的目标。二是制定和细化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合理安排小分队“带着任务”走亲访亲,做到派驻前有计划、结束后有小结、每批次有交接,小分队走亲访亲每次驻村至少3天,每次力争走遍单位结对的每一户农牧民;每年到共建对子家见面不少于4次、电话联系2-4次;要把收集舆情信息作为走亲访亲的重要内容,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在第一时间、第一线掌握第一手信息,对信息进行甄别,重要舆情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三是根据自身力量大小,建立“帮扶解困救助资金”,切实为共建对子解决急事难事,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带来的实惠,进一步增强维稳工作敏锐性,引导群众合理合法信访,力争“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认真配合好相关单位和部门,充分利用统计数据资源,切实解决群众民生问题,提升群众幸福指数,让全县各族群众在惠民实举中不断增强民族团结进步的自信心和自豪感。
(五)加强民族文化传承和保护。在县委宣传部等领导下,积极参与到民族文化传承和保护工作中,大力推动民族文化繁荣发展,振兴民族文化,弘扬精神,以共识教育凝聚人心、以中华民族核心利益汇聚力量,为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六)加快经济发展。认真利用好统计数据资源,积极为我县各项优势产业发展及新农村建设服好务。
(七)民族关系融洽。全面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法规,以团结稳定为重点,以开拓创新为动力,勇于探索创新全县民族团结工作机制,不断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结合行业和自身特点,积极组织开展选树身边先进典型活动,为干部群众树标杆。
(八)努力构建和谐宗教。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认真落实《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不断巩固和扩大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九)全面加强公共安全建设。一是健全主动创稳工作机制,建立协调、处置涉及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民族分裂破坏活动和暴力恐怖活动,牢牢掌握主动权。二是强化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信息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四是加强国防动员力量建设,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五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强力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整体向好。
四、工作步骤
……此处隐藏10612个字……)镇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职责1、研究制定全镇地名普查实施方案;
2、组织部署全镇地名普查工作;
3、协调解决全镇地名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4、审议全镇重要地名命名更名事项;
5、审定全镇地名审查成果;
6、承办镇政府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镇地名普查办职责
1、拟定全镇地名普查实施方案;
2、负责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技术规范的贯彻执行;
3、负责组织全镇地名普查的宣传工作;
4、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
5、负责地名普查的会议组织、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检查和验收;
6、负责组织地名普查成果上报和建档工作;
7、负责指导建立、完善各级地名普查数据库;
8、负责组织编纂普查地区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等;
9、负责组织地名普查信息综合应用服务;
10、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镇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指导和督促本单位做好地名普查所需资料的整理工作,做好地名普查的协助、配合工作,并确保信息和数据的准确、有效。
四、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
1、成立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3、学习其它先进示范县区的经验;
4、准备准确的地形图;
5、设计、梳理、分类地名普查表格;
6、召开会议,部署我镇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
7、对参与地名普查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地名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地名普查的相关文件;
(二)全面普查阶段
1、收集资料。包括第一次地名普查、地名补调、历年地名命名更名、文物考古、勘界协议、统计等资料,有关地名志、录、词典、图、碑刻,政府机关、专业部门下发的有关地名方面的文件、通告、简报、年鉴等。
2、普查登记。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为主,全面开展地名普查登记工作。普查人员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地名数据资料进行调查登记,填报普查成果表。对地名信息有争议的,要组织熟悉本地情况的老同志召开座谈会,必要时还要查阅相关历史资料,力求地名信息完整准确。镇级相关职能部门要对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地名数据进行核实确认,分类汇总并上报镇社会事务办,由镇社会事务办负责全镇地名数据资料的校对汇总。
3、组织地名调查。根据地名普查目录、地名登记表、工作图,采取现场踏勘对照核实,采集地名基本信息和属性信息,标注工作草图。
4、进行地名标准化处理。将历史资料与外业调查成果相结合,进行核对、分析、论证,依照地名管理有关法规,对有地无名、一地多名的重要地理实体进行命名更名;对带有区域性或有特殊文化含义的地方用字和地方读音的地名进行审查定字。
5、数据录入。区民政局组织业内人员对收集到的资料和外作业获得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归纳,并与原有资料进行比较核对,将普查资料分类汇总,分类录入国家地名数据库。
6、整理资料。(1)整理普查工作文件、资料,分类归档;(2)填写各类普查成果表;(3)标绘地名普查成果图表;(4)对普查成果和文件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5)起草地名普查工作总结;(6)准备上报地名普查成果到社会事务办。
(三)检查验收阶段
区地名普查办对各成员单位的普查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四)总结上报阶段
社会事务办对地名普查工作进行总结,上报普查成果。
五、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
根据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二)业务培训
镇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事务办)负责组织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地名普查工作人员,学习地名普查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保密规定。
(三)收集资料
按照工作规程,全面收集与地名相关的历史沿革资料,包括第一次地名普查、地名补查、历年地名命名更名、文物考古、边界勘界协议、统计等资料,有关地名志、录、词典、图、碑刻,政府机关、专业部门下发的有关地名方面的文件、通告、简报、年鉴等。
(四)实地踏勘
现场标绘或测量地名的地理位置、范围,修测、调绘变化的地形地理,调查采访地名现状,查清现在地名的相关信息和有地无名的地理实体情况。
(五)地名标准化处理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按照地名命名、更名权限和程序,对普查的地名信息进行审定和标准化处理。
(六)设立地名标志
根据国家地名管理的有关法规,依据有关地名标志标准,对重要地理实体设置地名标志,对未使用标准地名或未按国家标准制作的地名标志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改。
(七)建立地名数据库
将地名文字和图形信息及多媒体数据导入数据库。根据普查成果和工作图,修改矢量地图上的地名注记和变化的地物。
(八)整理资料,制作成果
根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上报的普查成果,形成普查成果。
1、整理普查工作文件、资料(含音像视频),分类归档;
2、填写各类普查成果表;
3、标绘地名普查成果图;
4、对普查成果和文件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
5、起草地名普查工作总结;
6、起草地名普查成果审批报告;
(九)检查验收
镇地名普查办对各成员单位上报的地名普查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十)上报归档
普查成果验收合格后,按照规程要求,逐级上报,将普查成果资料立卷归档。
六、经费保障
由镇财政自行保障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经费。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地名普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时间紧、技术要求高。镇政府成立了第二次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分工负责,各司其责,明确专人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填报工作,并及时提供地名普查的相关资料。
(二)落实经费和人员。一是经费保障,镇政府要落实地名普查工作经费,为地名普查人员购买必要的办公设备;二是配备专用的普查人员,各单位要落实一名专人,负责向镇地名普查办提供本单位有关的地名普查资料。
(三)严守技术规范。普查联络人员要协助区地名普查人员深入实地,认真开展地名调查、信息收集等工作,如实填报普查数据,不得编造、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四)做好保密工作。普查形成的各种数据、图表等资料要严格按保密文件管理规定处理,不得运用网络传输和使用传真报送,装有地名数据库系统的电脑不得连结外网和局域网,所有报送的资料要加盖单位公章密封,避免泄密。对造成泄密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