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廉洁自律承诺书模板锦集三篇
在生活中,需要使用承诺书的场合越来越多,承诺书本身虽无法律效力,但有约束作用,签下承诺书,就得考验诚信。相信写承诺书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廉洁自律承诺书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廉洁自律承诺书 篇1
一、依法审计 诚实守信
严格遵守《审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从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制定到审计的立项、审计通知书的下达、审计取证调查、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的下达等一系列审计行为,严格按程序办理,做到科学规范,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二、确保质量 客观公正
经审计机关通过审计确认的事实,对查出问题性质的认定、处理处罚的尺度要确保客观公正。符合听证条件的事实要举行听证会,做到事实清楚,处理公正。竭诚欢迎社会各界对审计机关进行监督。
三、求真务实 勤政敬业
凡有关部门批办的涉及审计业务范围的举x信件及审计机关直接受理的应由审计机关办理的署名举x信件一定认真办理,并按批办要求限期报出结果,并视具体情况反馈举报人,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廉洁自律 违者必究
为从严治理审计队伍,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审计人员廉洁从审,在审计期间,各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八项审计纪律:
1、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
2、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设备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
3、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和商业性的娱乐活动;
4、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
5、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
6、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和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7、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影响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
8、不准参加被聘用中介机构安排的宴请、旅游和商业性的娱乐活动,以及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接受任何馈赠。
对审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坚决做到有举必查,有错必纠,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廉洁自律承诺书 篇2
为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树立处广大干部的良好形象。特向处党委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和检查。
1、认真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三重一大”制度,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工作部署,确保各项规定和措施能够顺利实施,促进各项生产经营承包指标的顺利完成。
2、按时参加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学习,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定期向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个人及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教育管理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干部职工,认真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杜绝各类违规违纪以及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4、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按规定做好各类帐目,不做假帐或帐外账,不截留收入及私分钱物。,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
5、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性活动的。按照规定管理好本单位的各种物资,不擅自处理废旧生产物资。
6、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物资采购、质量检验、物资配送、基建工程等生产经营活动。
7、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到与行使自己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8、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娱乐活动,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的,不参加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9、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10、按时完成各级党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各种事项。
廉洁自律承诺书 篇3
一、廉洁自律承诺
作为 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谨在此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国家法律及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招投标的法规规章,维护国家利益。
2.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标,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履行相关的保密义务,遵守评标纪律,不私下接触投标人,不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4.自觉抵制违法违规的招投标活动,协助、配合专家库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5.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发生,自愿接受主管部门处理。
二、回避承诺
本人受 (招标代理人或招标人)邀请,担任 项目(项目名称或编号)的评委。本人郑重承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如有违反,同意取消本人评标专家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招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监督管理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其他社会关系或者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其他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
承诺人:
20xx年 月 日